2026 台灣成人肥胖及肥胖相關併發症與疾病臨床照護指引 (I) — 總論:併發症導向的三期分期、ORCD 減重目標與台灣肥胖流行病學

指引全名:台灣成人肥胖及肥胖相關併發症與疾病臨床照護指引(Taiwan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on adult obesity and obesity-related complications and diseases)
發布單位: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Diabetes Associat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DAROC)第 16 屆肥胖工作小組(主委 李弘元、副主委 林嘉鴻),與 13 個專科學會協作
本篇對應原文:序言(印刷頁 1)、第一章 摘要(印刷頁 2–11)、第二章 肥胖的流行病學現況與健康負擔(印刷頁 12–21)、第十一章 肥胖防治國家政策建言書(印刷頁 344–346)、附錄一 方法學與臨床建議分類方式(印刷頁 347);圖 4 張(第一章圖一~圖三、第二章圖一)、表 7 張(第一章表一~表四、附錄一分級表 3 張)、臨床建議表 0 張
證據分級(原文附錄一):證據等級分「高/中/低」;臨床建議強度分「強烈建議/中等建議/不確定/建議不使用」;並註明是否有「華人資料」(表中「有」後的數字為原文參考文獻編號)。
📥 原文連結:
🎯 Take-home message:這份台灣首版成人肥胖指引改採「併發症導向」:BMI 只負責篩檢,BMI 24–30 kg/m² 要再以腰圍(男 ≥90、女 ≥80 公分)或腰圍身高比(≥0.5)確認過度脂肪堆積,BMI ≥30 kg/m² 可直接診斷。確診後依 16 類肥胖相關併發症與疾病分期:沒有者為第一期、以預防為目標;至少一項輕中度為第二期、至少一項重度為第三期,以改善既有疾病為目標。約 5% 減重可改善代謝與功能指標,約 10% 以上才可能帶來心血管與器官保護;糖尿病、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心房顫動與慢性腎臟病的改善門檻都至少 ≥10%。治療在生活型態介入之上,依併發症、預期降幅(口服藥 5–10%、semaglutide/tirzepatide 15–25%、代謝減重手術 25–40%)與費用共同決策,達穩定治療劑量後 3–6 個月減重未達 5% 就修改計畫。台灣成人肥胖(BMI ≥27)已由 11.8% 近乎翻倍到 23.9%。

一、序言:洞燭機先,防範未然

序言由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理事長執筆。最近 10 年糖尿病治療已從三高控制的降糖走到器官的直接保護,但對許多代謝異常的根本源頭——過多的脂肪堆積與病態脂肪——過去一直束手無策;生活型態改變很難長期堅持,因為食慾是演化中支撐營養攝取、生長與進入生殖週期最重要的驅力,在基因設計上多元而多層次,沒有「非常的手段」幾乎無法對抗。近年以類升糖素胜肽-1(glucagon-like peptide-1, GLP-1)為基礎的減重藥物,才讓減重成為臨床上有意義的議題:減重能減少代謝、心、腎、肝的併發症與疾病,甚至可能預防它們發生。

學會因此效仿美國糖尿病學會成立工作小組,完成這份第一版指引,並宣示肥胖本來就是內分泌新陳代謝的問題、其他次專科應圍繞協作。序言也列出待解的問題:有限資源下如何篩檢與診斷、如何把治療資源分給真正需要的人、不同藥物能否精準用在不同病人、藥物該用多久與如何降階或退場,以及治療後如何長期維持——這份指引「只是起點,不是終點」。

二、肥胖的流行病學:台灣已有一半成人超過理想體重(原文第一章之一)

肥胖(obesity)與過重(overweight)已是全球最重要的非傳染性疾病之一。自 1980 年以來全球肥胖盛行率幾乎增加三倍,2021 年已影響超過 10 億人;原文並預估 2035 年前罹患肥胖者將逾 20 億人、全球超過一半人口處於過重或肥胖(第二章顯示這兩個數字分別出自不同年份的 World Obesity Atlas,並非彼此換算)。

依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 BMI)分類,四次國民營養健康調查(Nutrition and Health Survey in Taiwan, NAHSIT)顯示(圖一):台灣成人正常體位由 58.1% 降到 45.0%;過重與肥胖(BMI ≥24 kg/m²)由 33.2% 升到 50.6%,已超過半數;肥胖(BMI ≥27 kg/m²)由 11.8% 增加到 23.9%,近乎翻倍;重度肥胖(BMI ≥35 kg/m²)由 0.44% 升到 1.56%。重度肥胖的比例雖仍低於西方國家,但增長快速,不容忽視。整體 BMI 分布明顯右移,可能伴隨更高的肥胖相關併發症與疾病負擔。

原文圖:台灣成年人於四次國民營養健康調查中的BMI分類變化趨勢圖
原文 第一章 圖一|台灣成年人於四次國民營養健康調查(NAHSIT)中的BMI 分類變化趨勢圖。
來源: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台灣成人肥胖及肥胖相關併發症與疾病臨床照護指引》(2026)— 個人教學使用,原圖版權屬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

📊 圖表判讀:四波 NAHSIT 的 BMI 分布

  • 軸與分組:橫軸是四個調查期間(1993–1996、2005–2008、2013–2016、2017–2020),縱軸是盛行率(0–70%);每期四根長條依序為過輕(BMI <18.5)、正常(18.5–24)、過重(24–27)與肥胖(≥27),單位 kg/m²。
  • 主要趨勢:綠色「正常」長條逐期變矮(58.1% → 45.0%),紅色「肥胖」長條逐期變高(11.8% → 23.9%),藍色「過輕」長條由第一期到第四期明顯變矮。
  • 過重不是直線上升:橘色「過重」長條在 2005–2008 年高於 2013–2016 年,到 2017–2020 年才是四期最高;由正文數字相減,過重約由 21.4%(33.2% − 11.8%)升到 26.7%(50.6% − 23.9%)。2013–2016 年過重與肥胖兩根長條幾乎等高。
  • 圖上看不到的:重度肥胖(≥35)包含在紅色長條裡,由 0.44% 升到 1.56%(約 3.5 倍)的變化只寫在正文。
  • 判讀陷阱:四期相隔不等(依期中點約隔 12、8、4 年),相鄰長條的高度差不能直接比較「增加速度」;圖中的「肥胖」是 BMI ≥27 的族群統計定義,和圖二以脂肪堆積確認的臨床診斷不是同一件事。

三、肥胖的診斷與評估流程:BMI 篩檢、脂肪堆積確診、依 ORCD 分期(原文第一章之二)

本指引以美國臨床內分泌學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linical Endocrinology, AACE)2025 年的共識聲明為基礎,結合台灣臨床實務與族群特性調整,建立「併發症導向(complication-centric)」的診斷與評估流程。BMI 只是篩檢工具,診斷要確認有過度脂肪堆積:BMI 24–30 kg/m² 時建議再量腰圍或腰圍身高比,男性腰圍 ≥90 公分、女性 ≥80 公分,或腰圍身高比 ≥0.5,即可判定有過度脂肪堆積而診斷肥胖;BMI ≥30 kg/m² 可直接診斷,但仍要注意過高的 BMI 是來自過度脂肪堆積,而非過多的肌肉量。

確立診斷後評估成因:藥物、內分泌疾病、下視丘相關病變、遺傳或症候群性肥胖(genetic or syndromic obesity)與原發性肥胖;同時評估心理狀況、健康識能與文化社會因素,它們可能是成因,也影響治療選擇與長期成效。肥胖與心理疾病(如暴食症、憂鬱症、焦慮症)常呈雙向關係,必要時建議跨專科轉介與整合照護。之後評估是否有肥胖相關併發症與疾病(obesity-related complications and diseases, ORCD),清單見表一、評估作法見表二,包括脂肪異常機械性疾病(mechanical adiposity)與脂肪異常代謝性疾病(metabolic adiposity):有 ORCD 屬第二或第三期肥胖,沒有則屬第一期。第一期的治療重點是透過減重預防 ORCD;第二、三期除了減重,更強調延緩或改善既有疾病的進展,降低長期器官損傷風險。

原文圖:肥胖之診斷與評估流程
原文 第一章 圖二|肥胖之診斷與評估流程
來源: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台灣成人肥胖及肥胖相關併發症與疾病臨床照護指引》(2026)— 個人教學使用,原圖版權屬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

🧭 圖表逐步解析:原文第一章圖二(肥胖之診斷與評估流程)

這張圖回答兩個問題:這個人算不算肥胖?如果算,是第幾期?

Step 1:以 BMI 進行篩檢。依數值分兩條路:BMI ≥30 kg/m² 走左側方框,BMI 24–30 kg/m² 走中間方框。
Step 2:BMI ≥30 kg/m² → 可直接確定肥胖的診斷。箭頭直接指向「確定肥胖的診斷」,不必再量腰圍(圖下註解第 1 點);正文提醒要先確認高 BMI 不是肌肉量造成。
Step 3:BMI 24–30 kg/m² → 測量是否有過度脂肪堆積。可測腰圍或腰圍身高比。判定標準(註解第 2 點):腰圍男性 ≥90 公分、女性 ≥80 公分;或腰圍身高比 ≥0.5,符合其一即可。
Step 4:分岔。「沒有過度脂肪堆積」→ 向右「排除肥胖的診斷」;「有過度脂肪堆積」→ 向下「確定肥胖的診斷」。
Step 5:確診後兩個並行評估。左框「評估肥胖的成因」:藥物、內分泌/下視丘疾病、遺傳性或症候群性肥胖、原發性肥胖。右框:飲食熱量分析及運動習慣、心理與精神狀況、健康識能、文化與社會因素。
Step 6:是否有 ORCD。脂肪異常機械性疾病是脂肪總量過多造成的疾病與併發症;脂肪異常代謝性疾病是脂肪組織功能異常導致的內分泌與代謝失衡疾病(註解第 3、4 點)。
Step 7:分期。第一期:尚無 ORCD。第二期:至少一項輕度至中度 ORCD。第三期:至少一項重度 ORCD。註解第 5 點:第一期對應 Lancet Commission on obesity 的 preclinical obesity,第二、三期對應其 clinical obesity。

這些步驟在第四章都寫成臨床建議,四條皆為(證據等級:中|中等建議):以 BMI 篩檢並測量過度脂肪堆積來確診、以腰圍或腰圍身高比測量過度脂肪堆積、確診後完整評估成因與 ORCD,以及依 ORCD 有無及嚴重度分為第一至第三期。

⚠️ 容易踩雷的地方
  • 分期看 ORCD,不看 BMI。BMI 很高但沒有 ORCD 是第一期;BMI 26 kg/m²、腰圍超標又有第2型糖尿病,則已是第二期以上。第二與第三期的差別在 ORCD 嚴重度,第一章沒有逐一定義各 ORCD 的輕中度與重度切點。
  • 圖二沒有 BMI <24 kg/m² 的分支。BMI 未達 24 但腰圍超標者,這張流程圖沒有給出歸類方式。
  • 「肥胖」有兩種用法。流行病學統計(圖一)的肥胖是 BMI ≥27 kg/m²;臨床診斷(圖二)是 BMI ≥30 kg/m²,或 24–30 kg/m² 加上過度脂肪堆積。引用盛行率時要分清楚。
  • 第一期≈preclinical、第二/三期≈clinical 是對照,不是等號。Lancet Commission 以器官功能異常的症狀或日常生活行動受限來區分,本指引則以是否有 ORCD 分期(第四章有完整比較)。

表一:用來區分分期的 16 類 ORCD

表一列出本指引用來區分第一期與第二、三期肥胖的 ORCD:

1. 糖尿病前期與糖尿病
2. 血脂異常
3. 高血壓
4. 高尿酸血症或痛風
5. 心血管疾病,包括冠狀動脈心臟病、腦中風或 transient ischemic attack、周邊動脈阻塞性疾病
6. 心衰竭
7. 心房顫動
8. 靜脈栓塞或肺栓塞
9. 代謝異常相關脂肪肝病(metabolic dysfunction–associated steatotic liver disease, MASLD)
10. 胃食道逆流
11. 膽結石
12. 多重內分泌代謝性卵巢症候群(polyendocrine metabolic ovarian syndrome, PMOS)
13. 睡眠呼吸中止症
14. 肌肉關節疾病,包括退化性關節炎與spondylosis deformans 等
15. 肥胖相關的腎病變
16. 心理與精神疾病

原文 表一、建議用於區分第一期與第二、三期肥胖的肥胖相關併發症與疾病 (obesity-related complications and diseases,ORCD)。|印刷頁 4

怎麼讀這張表:16 類涵蓋代謝(糖尿病前期與糖尿病、血脂異常、高血壓、高尿酸血症或痛風、代謝異常相關脂肪肝病(metabolic dysfunction–associated steatotic liver disease, MASLD)、多重內分泌代謝性卵巢症候群(polyendocrine metabolic ovarian syndrome, PMOS)——第四章註明 PMOS 即過去所稱的多囊性卵巢症候群)、心血管、消化、睡眠呼吸、肌肉關節、腎臟與心理精神疾病。第四章舉例:睡眠呼吸中止症、退化性關節炎屬機械性;糖尿病、脂肪肝與心血管疾病屬代謝性。對心臟科而言,心衰竭、心房顫動、靜脈栓塞都在清單內——肥胖病人只要合併其一,就已是第二期以上。

表二:臨床評估的參考作法

表二把初次評估分成五塊,標 * 的項目可透過問卷取得:

醫療與體重病史*Review of Systems*後續針對性檢查(需要時進行)
• 疾病史• 呼吸急促• 口服葡萄糖耐受試驗
• 藥物史• 端坐呼吸• 尿酸
• 體重變化歷程• 運動時呼吸困難• 胸部 X 光
• 以往減重的經驗• 胸痛• 心臟超音波
• 飲食偏好• 心悸• 24 小時動態血壓監測(ambulatory BP)
• 身體活動量與運動• 昏厥 (syncope)• 腹部超音波
• 是否吸菸• 睡眠困難• 肝臟彈性檢查(liver elastography)
• 家族病史• 多尿• 肝臟切片
• 出血病史• polysomnography
• 身體檢查• 關節疼痛• 心理評估
• 身體質量指數 (BMI)• 壓力性尿失禁• 甲狀腺功能檢查
• 腰圍或腰圍身高比• 腹痛• Cushing' s syndrome 相關檢查
• 血壓與心跳• 胃灼熱 (heartburn)• 基因檢測
• 行動與日常活動受限• 轉介營養師
實驗室檢查心理與精神及社會評估*
與肥胖相關的項目一般檢查(視需要而定)
• 空腹血糖與糖化血色素• CBC• 疲倦
• 血脂檢查• 電解質• 憂鬱與壓力
• 肌酸酐與腎絲球過濾率• 尿液分析• 焦慮
• ALT / AST / 血小板,用於計算 FIB-4• 心電圖• 內化的體重偏見
• 被污名化的感受
• 心理狀況、健康識能
• 健康相關的文化與社會因素

原文 表二、臨床評估的參考作法。|印刷頁 5* 可透過問卷取得相關資料縮寫: BMI, body mass index; BP, blood pressure; ALT, alanine aminotransferase; AST, 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 FIB-4, fibrosis-4 index; CBC, complete blood count.

怎麼讀這張表:左上的病史與身體檢查(BMI、腰圍或腰圍身高比、血壓與心跳)和左下「與肥胖相關」的檢驗(空腹血糖與糖化血色素、血脂、肌酸酐與腎絲球過濾率,以及計算肝纖維化-4 指數(fibrosis-4 index, FIB-4)用的肝指數與血小板)構成評估的基礎,實驗室檢查中的「一般檢查」(全血球計數、電解質、尿液分析、心電圖)則註明視需要而定;Review of Systems 多在找 ORCD 線索,例如呼吸急促、端坐呼吸、心悸、昏厥屬心肺症狀,睡眠困難、胃灼熱、關節疼痛分別指向睡眠呼吸中止症、胃食道逆流與關節負擔。右上「後續針對性檢查」註明需要時才做,從心臟超音波、24 小時動態血壓監測、肝臟彈性檢查、polysomnography,到甲狀腺功能、Cushing’s syndrome 相關檢查與基因檢測,是依病史與症狀去確認特定 ORCD 或繼發性成因。右下的心理與精神及社會評估,除了憂鬱、焦慮,還包括內化的體重偏見與被污名化的感受。

四、肥胖治療的建議流程(原文第一章之三)

肥胖治療以生活型態介入為基礎,再依分期、ORCD、治療類型與預期體重降幅、費用與可近性做個人化規劃。圖三包含四個核心步驟:治療目標設定、生活型態介入、制定個人化治療計畫,以及治療後追蹤與評估。

1. 治療目標:依分期決定要「預防」還是「改善」

減重目標建議依分期,考量 BMI、ORCD 風險或已存在的 ORCD、活動能力、年齡與其他共病,透過醫病共享決策共同設定,不建議只以體重下降數字作為唯一目標。

第一期肥胖雖然還沒有明顯的 ORCD,通常已有內臟脂肪增加、胰島素阻抗、腰圍上升或不健康生活型態等高風險狀態,重點在預防 ORCD。約 5% 以上的體重減輕即可改善血糖、血壓、血脂與行動能力等指標;達 10% 以上則可能進一步帶來心血管與器官保護(表三)。

第二、三期肥胖的目標除了減重,更著重改善、延緩甚至逆轉既有 ORCD。多數 ORCD 的改善與減重幅度有明確關係(表四):第2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正常左心室射出分率心臟衰竭(heart failure with preserved ejection fraction, HFpEF)、MASLD、阻塞型睡眠呼吸中止症(obstructive sleep apnea, OSA)及心房顫動,通常需約 10% 以上才有較顯著的臨床效益;MASLD 的效果與減重幅度呈正相關,依序改善肝脂肪堆積、肝發炎,乃至肝纖維化。

2. 表三:預防 ORCD 需要減多少

表三逐一整理預防各 ORCD 發生所需的減重幅度與證據:

須預防發生的疾病目前相關證據
糖尿病前期在藥物的RCT 次分析當中可以看出,體重減輕與預防血糖異常之間呈現明顯的劑量反應關係:在減重幅度僅增加約 2–3%的情境下(XENDOS),尚不足以顯著降低正常血糖者進展為血糖異常的風險;相對地,在 STEP 計畫的事後彙整分析中,當減重幅度達到約 15% 時,正常血糖族群進展為糖尿病前期的比例明顯低於安慰劑組。
糖尿病在第2型糖尿病的初級預防中,減重是最關鍵的可修正因子,其證據主要來自糖尿病前期族群,顯示即使溫和減重(1-9%)即可顯著降低糖尿病風險,而約 7% 的減重目標可使風險下降近六成。
高血壓針對血壓偏高但未達高血壓診斷標準的過重族群,減重可帶來明確的保護效果。在一篇RCT (TOHP II) 的結果顯示,透過生活型態介入達成約 4–5% 的體重減輕,可使高血壓的發生風險顯著降低約 40%。
痛風大型觀察性世代研究顯示,相較於體重持平或增加者,緩慢減重(2% 至<5%)對痛風風險無顯著影響,但當減重幅度達中等(5% 至<10%)或快速(≥10%)時,痛風發生風險分別顯著降低約 18% 與 27%。
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 包含 non-fatal MI, non-fatal stroke, hospitalized angina, CVD death)現有證據主要來自代謝減重手術與第2 型糖尿病族群研究,其中代謝減重手術達成超過 20% 的長期體重下降,可使心血管死亡與心肌梗塞或中風風險顯著降低。相對地,大型的RCT Look AHEAD 試驗顯示,在第2 型糖尿病病人中,僅當減重幅度達到 ≥10% 時,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的風險才出現顯著下降。
心衰竭目前減重顯示出對心衰竭明確且具劑量反應關係的保護效果,但證據均來自代謝減重手術。瑞典肥胖受試者(SOS)研究與大型世代研究顯示,達到約 16–25% 的長期體重或BMI 下降,可使心衰竭發生風險降低約 35–46%,且一年內每減輕 10 公斤(約 8% 體重)即可進一步降低心衰竭風險約 23%。
心房顫動現有證據主要來自代謝減重手術研究。瑞典肥胖受試者(SOS)研究與配對世代研究顯示,當體重減輕幅度維持於約 18–25% 時,心房顫動的發生風險可降低約 20–30%。
靜脈栓塞或肺栓塞在靜脈栓塞或肺栓塞的初級預防中,現有一致性證據主要來自代謝減重手術研究,顯示在平均 BMI 約 40 kg/m² 的肥胖族群中,長期維持顯著體重下降(5–10 年約減重 18–20 公斤)可使整體靜脈栓塞風險降低約 40%。
代謝異常相關脂肪肝病(MASLD)Look AHEAD 試驗顯示,於合併第2 型糖尿病的過重或肥胖患者中,透過密集生活型態介入達成約 8% 的體重減輕,即可在原無脂肪肝者中顯著降低新發 MASLD 的風險。
胃食道逆流以維持正常體位為主,無明確減重幅度。
退化性關節炎(OA)前瞻性研究顯示,過重或肥胖的中老年族群須減重超過約7.5% 才能顯著降低未來接受全膝關節置換手術的風險。
慢性腎臟疾病(CKD)在慢性腎臟疾病的初級預防中,現有證據主要來自高風險族群。其中 Look AHEAD 試驗顯示,約 8% 的體重減輕可使高風險 CKD 發生率降低約三成,而 SELECT 試驗亦指出約 9%的體重下降與腎功能惡化速度減緩相關。
行動力(Mobility)在第2 型糖尿病合併肥胖或過重成人中,Look AHEAD 隨機對照試驗顯示,透過強化生活型態介入達成平均約 6% 以上的體重減輕並提升體適能,可使 4 年內發生行動能力惡化的風險相對降低 48%,且此保護效果主要來自於體重減輕與體適能改善。
死亡率關於減重是否能直接降低整體死亡率的證據仍相對有限,多來自長期觀察研究;其中Swedish Obese Subjects (SOS) study 顯示,接受代謝減重手術者的整體死亡率低於一般治療組,校正後死亡風險約降低 30%。值得注意的是,此差異約在 13 年以上追蹤後才達統計顯著,顯示肥胖治療對死亡率的影響需長期觀察才能呈現。

原文 表三、各項肥胖相關併發症與疾病(ORCD)之初級預防所需達到的減重幅度。|印刷頁 8–9

怎麼讀這張表:它回答「還沒發生的疾病要減多少才預防得了」,主要對應第一期。依所需幅度大致分成四群:

表三的幅度分群
  • 個位數百分比(約 4–9%):高血壓、糖尿病、行動力、退化性關節炎、MASLD,以及慢性腎臟病(chronic kidney disease, CKD);痛風在中等減重(5% 至 <10%)即降低約 18%,≥10% 降低約 27%,2% 至 <5% 則無顯著影響。
  • 約 10% 以上: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major adverse cardiovascular events, MACE)——Look AHEAD 顯示第2型糖尿病病人要減重 ≥10% 風險才顯著下降;代謝減重手術研究對應的則是超過 20% 的長期下降。
  • 約 15% 以上:糖尿病前期(STEP 事後彙整約 15%;XENDOS 僅多減約 2–3% 則不足)、心衰竭(約 16–25%)、心房顫動(約 18–25%)。
  • 以公斤或體位表示:靜脈栓塞或肺栓塞(5–10 年約減 18–20 公斤);胃食道逆流無明確幅度、以維持正常體位為主;死亡率證據有限,SOS 研究校正後死亡風險約降低 30%,且約在 13 年以上追蹤後才達統計顯著。

此外還要注意三件事:

  • 證據種類差很多:高血壓(TOHP II)與 MACE、MASLD、CKD、行動力(Look AHEAD)來自隨機對照試驗或其次要分析;糖尿病前期來自藥物試驗的次分析;痛風、退化性關節炎來自觀察性研究;心衰竭、心房顫動、靜脈栓塞與死亡率主要來自代謝減重手術研究。
  • 百分比是研究中「達到的幅度」,不是被證明的最低門檻:第六章 6-2 節也說明,這些數字不是強制性的治療門檻,而是醫病共同決策的參考。
  • 外推要保守:糖尿病的預防證據來自糖尿病前期族群,MACE、MASLD、CKD 與行動力多來自合併第2型糖尿病者,手術研究的受試者多為較嚴重肥胖,都不一定能直接套到第一期肥胖者。

表三「小幅減重就有效」最常被引用的兩個例子,是糖尿病與高血壓的預防:

🧪 DPP(2002,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以減重 7% 為目標的生活型態介入,糖尿病發生風險少 58%

設計:多中心隨機試驗,3,234 名空腹與負荷後血糖偏高、尚未達糖尿病的成人(平均 51 歲、BMI 34.0 kg/m²、68% 女性),分到安慰劑、metformin 850 mg 每日兩次,或生活型態介入(目標減重至少 7%、每週身體活動至少 150 分鐘);平均追蹤 2.8 年。

結果:糖尿病發生率每 100 人年為 11.0、7.8 與 4.8。相較安慰劑,生活型態介入降低 58%(95% CI 48–66%),metformin 降低 31%(95% CI 17–43%);3 年內預防 1 例糖尿病的 NNT 分別為 6.9 與 13.9。生活型態組後續分析(1,079 人、追蹤 3.2 年):體重下降是最主要的預測因子,每減 5 公斤 HR 0.42(95% CI 0.35–0.51),校正飲食與活動變化後每減 1 公斤風險降低 16%。

臨床意義:表三「約 7% 可使風險下降近六成」的來源,對應第 5-1-1 節的臨床建議:過重或肥胖者體重減少 3–7% 可有效降低罹患第2型糖尿病的風險(證據等級:高|強烈建議)。限制:受試者都是糖尿病前期;第六章 6-2 節也提醒,血糖正常的第一期肥胖者缺乏以糖尿病發生為主要終點的研究。

🧪 TOHP II(1997, Archives of Internal Medicine;2001, 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 約 4.5 公斤就能延緩高血壓,但要維持住

設計:9 個學術醫學中心的 2×2 因子設計隨機試驗,2,382 名 30–54 歲、未用降壓藥、舒張壓 83–89 mmHg 且收縮壓 <140 mmHg、體重為理想體重 110–165% 的成人,分為減重、減鈉、合併與一般照護四組,追蹤 3–4 年;減重分析比較減重組(595 人)與一般照護組(596 人)。

結果:減重組體重變化 6 個月 −4.4 公斤、18 個月 −2.0 公斤、36 個月 −0.2 公斤(對照組 +0.1、+0.7、+1.8 公斤)。高血壓 RR 在 6 個月為 0.58(95% CI 0.36–0.94),18 個月 0.78(95% CI 0.62–1.00),36 個月 0.81(95% CI 0.70–0.95);6 個月時減重 ≥4.5 公斤並維持到之後 30 個月者,RR 0.35(95% CI 0.20–0.59)。

臨床意義:表三「約 4–5% 減重使高血壓風險降低約 40%」對應的就是 6 個月的 RR 0.58(第六章 6-2 節即引此值),也呼應第 6-2 節「約 5% 為初步代謝改善門檻,≥10% 可帶來器官層級與心血管風險改善」的臨床建議(證據等級:中|中等建議)。易踩雷:體重回升後保護縮小到約兩成(36 個月 RR 0.81),能維持減重的人保護才最大。

3. 表四:改善或緩解既有 ORCD 至少要減多少

對已合併 ORCD 的第二、三期肥胖,表四列出改善或緩解各 ORCD 至少需達到的減重幅度:

肥胖相關併發症與疾病是否有證據減重會改善相關指標至少需要減少的體重(%)
糖尿病前期是≥3-7%
糖尿病是≥10%
高血脂是≥5-15%
高血壓是≥5-15%
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 包含 non-fatal MI, non-fatal stroke, hospitalized angina, CVD death)是≥10%
正常左心室射出分率心臟衰竭(HFpEF)是≥10-15%
心房顫動是≥10%
代謝異常相關脂肪肝病 (MASLD)是減少肝臟脂肪: 5%
改善肝臟發炎: 7-10%
改善肝纖維化: ≥10%
胃食道逆流是≥10%
多重內分泌代謝性卵巢症候群(PMOS)是≥5-10%
睡眠呼吸中止症 (OSA)是≥10-20%
退化性關節炎 (OA)是≥5-10%
慢性腎臟疾病 (CKD)是≥10%

原文 表四、改善或緩解肥胖相關併發症與疾病(ORCD),至少需達到的體重下降目標。|印刷頁 10

怎麼讀這張表:13 種 ORCD 的第二欄全是「是」。第三欄是「至少」要達到的幅度——第六章 6-2 節說明,這是被普遍認可能產生明確臨床意義的最低門檻,多數疾病的改善會隨減重幅度增加持續呈劑量效應。和表三相比,表四多了高血脂、PMOS 與 OSA,心衰竭限定為 HFpEF,少了痛風、靜脈栓塞、行動力與死亡率;表一的膽結石與心理精神疾病兩張表都沒有列。同一疾病的「預防」與「改善」門檻也可能不同,例如糖尿病預防約 7%、改善列 ≥10%。

📝 原文前後說法要合併理解:表四(印刷頁 10)糖尿病列為 ≥10%,第一章正文也說第2型糖尿病需約 10% 以上才有「較顯著的臨床效益」;但第 5-1-1 節的臨床建議(印刷頁 53–54)是:第2型糖尿病病人減重 >3–7% 即可改善血糖控制並減少降血糖藥物需求,>10% 則有機會緩解(證據等級:高|強烈建議)。表四的 ≥10% 不宜解讀成未達 10% 就沒有好處。

表三「MACE ≥10%」這條分界線的依據是 Look AHEAD;表三的心衰竭、心房顫動與死亡率幾列則主要來自 SOS 研究:

🧪 Look AHEAD(2013,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2016 事後分析, Lancet Diabetes & Endocrinology)— 主要終點中性,減重 ≥10% 者 MACE 才下降

設計:美國 16 個中心,5,145 名過重或肥胖的第2型糖尿病病人,隨機分到強化生活型態介入(減少熱量攝取、增加身體活動)或糖尿病支持與衛教;主要終點為心血管死亡、非致死性心肌梗塞、非致死性中風或因心絞痛住院,最長追蹤 13.5 年。

結果:依無效性分析於中位追蹤 9.6 年提前終止。體重下降介入組 vs 對照組:第 1 年 8.6% vs 0.7%,結束時 6.0% vs 3.5%。主要終點 403 vs 418 例(每 100 人年 1.83 vs 1.92),HR 0.95(95% CI 0.83–1.09)。2016 年觀察性事後分析(4,834 人、中位追蹤 10.2 年)合併兩組,第一年減重 ≥10% 者相較體重持平或增加者 HR 0.79(95% CI 0.64–0.98)。其他次要分析:4 年行動能力惡化 OR 0.52(95% CI 0.44–0.63);事後定義的極高風險慢性腎臟病 HR 0.69(95% CI 0.55–0.87)。

臨床意義:撐起表三的「MACE ≥10%」與 MASLD、CKD、行動力三列(表四的 MACE ≥10%,第六章 6-2 節則以 SELECT 為依據),呼應第 6-2 節「約 5% 為初步代謝改善門檻,≥10% 可帶來器官層級與心血管風險改善」(證據等級:中|中等建議)。限制:≥10% 的證據來自非隨機的事後比較,無法排除減得多的人本身條件較好;主要分析仍是中性。

🧪 SOS(2007,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代謝減重手術與長期死亡、心房顫動、心衰竭

設計:瑞典前瞻性、有配對對照但非隨機的介入研究:4,047 名肥胖者(37–60 歲;男性 BMI ≥34、女性 ≥38 kg/m²),2,010 人接受減重手術(68% 垂直帶狀胃成形術、19% 胃束帶、13% 胃繞道),2,037 人接受一般治療;平均追蹤 10.9 年,追蹤率 99.9%。

結果:對照組體重變化在最長 15 年間都小於 ±2%;手術組 10 年時減重穩定在 14–25%(依術式)。死亡 101 vs 129 例,未校正 HR 0.76(P=0.04);校正性別、年齡與危險因子後 HR 0.71(95% CI 0.54–0.92)。同一世代的後續分析:新發心房顫動 HR 0.71(95% CI 0.60–0.83,中位追蹤 19 年);新發心衰竭 subhazard ratio 0.65(95% CI 0.54–0.79,中位追蹤 22 年),第一年減重最多的四分位(平均 −41 公斤)為 0.51(95% CI 0.30–0.70)。

臨床意義:撐起表三「死亡率」「心衰竭」「心房顫動」三列,說明大幅且持久的減重與較少的心房顫動、心衰竭及死亡相關,呼應第 6-2 節「≥10% 可帶來器官層級與心血管風險改善」(證據等級:中|中等建議)。限制:非隨機;術式以垂直帶狀胃成形術為主,與目前常見做法不同;受試者 BMI 高,第六章 6-2 節也提醒不一定能外推到第一期肥胖者。

4. 生活型態介入與制定治療計畫

目標設定後開始生活型態介入:飲食諮詢與控制、有氧運動、阻力訓練與認知行為治療。它是長期治療的核心,不論是否合併藥物、內視鏡介入或代謝減重手術,都建議持續執行。

制定治療計畫要考量 ORCD、治療類型與預期體重降幅、治療風險、費用與可近性。已合併特定 ORCD 或其風險較高者,建議優先考慮有相關實證、可改善或降低該 ORCD 風險的治療。治療分為非侵入性的口服與針劑藥物,以及侵入性的胃內水球、內視鏡胃袖狀整型術與代謝減重手術;口服藥平均約減 5–10%,semaglutide 與 tirzepatide 約 15–25%,代謝減重手術可超過 30%,因此需 ≥10% 減重或要改善較嚴重 ORCD 者,建議優先考慮較高效的治療。各方案的自費負擔、醫療資源需求與長期維持成本差異甚大,可能影響選擇與順從性,建議透過醫病共享決策擬定可長期執行的策略。

原文圖:肥胖管理與治療流程圖
原文 第一章 圖三|肥胖管理與治療流程圖
來源: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台灣成人肥胖及肥胖相關併發症與疾病臨床照護指引》(2026)— 個人教學使用,原圖版權屬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

🧭 圖表逐步解析:原文第一章圖三(肥胖管理與治療流程圖)

這張圖回答:確診之後,怎麼從目標、生活型態、治療選擇走到追蹤,以及效果不好時要回到哪一步。

Step 1:依分期、透過醫病共享決策討論減重目標。第一期(尚無 ORCD)考量 BMI、發生 ORCD 之風險、活動能力、年齡及其他共病;第二、三期(併有 ORCD)考量 BMI、併有之 ORCD、活動能力、年齡及其他共病——只差在看未來風險還是既有疾病。
Step 2:生活型態介入。飲食諮詢與控制、有氧運動、阻力訓練與認知行為治療;若可能,避免使用造成體重增加的藥物。
Step 3:制定治療計畫的三個考量。ORCD、治療類型與體重降幅、治療費用(圖中註明費用見第六章 6-1 節表三)。下方左表處理 ORCD,右表處理治療類型與體重降幅。
Step 4:左表——依 ORCD 選擇有證據的治療。上標數字是圖下註解定義的標記:1=已獲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核准之適應症;2=已獲臺灣食品藥物管理署(Taiwan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TFDA)核准之適應症;3=已完成第三期試驗且主要終點涵蓋該 ORCD;4=只有第二期試驗、次要終點、事後分析或觀察性研究的證據;5(標在 ORCD 名稱)=該列僅依英文字母排序;6=semaglutide 只有 Ozempic® 與 Rybelsus® 獲准治療第2型糖尿病。逐列:
  • MACE:Semaglutide(1、2、3)、代謝減重手術(4)。
  • 糖尿病前期(5):Orlistat、Semaglutide、Tirzepatide、代謝減重手術,均為 4。
  • 糖尿病:Tirzepatide(1、2、3)、Semaglutide(1、2、3、6)、代謝減重手術(4)、Naltrexone/Bupropion(4)、內視鏡胃袖狀整型術(4)。
  • OSA:Tirzepatide(1、2、3)、代謝減重手術(4)。
  • HFpEF:Semaglutide(2、3)、Tirzepatide(3)。
  • MASLD:Semaglutide(1、2、3)、Tirzepatide(4)、代謝減重手術(4)、內視鏡胃袖狀整型術(4)、胃內水球(4)。
  • 高血壓(5):Orlistat、Semaglutide、Tirzepatide、代謝減重手術、內視鏡胃袖狀整型術、胃內水球,均為 4。
  • 退化性關節炎:Semaglutide(3)、代謝減重手術(4)。
  • 慢性腎臟病(5):Semaglutide、Tirzepatide、代謝減重手術,均為 4。
第六章 6-1 節補充:未標 5 的列依證據強度由強到弱排列;標 5 的列證據相當,才按字母排序。
Step 5:右表——治療類型與體重最大降幅範圍。口服:Naltrexone/Bupropion 5–10%、Orlistat 5–10%;針劑:Semaglutide 15–25%、Tirzepatide 15–25%;侵入性:胃內水球 10–15%、內視鏡胃袖狀整型術 15–20%、代謝減重手術 25–40%。
Step 6:醫病共享決策,共同制定治療目標與計畫。把左表、右表與費用放在一起討論;必要時可合併不同治療方式。
Step 7:決策點——3–6 個月減重是否大於 5%。依正文,這 3–6 個月從達到穩定治療劑量後起算。
Step 8:「否」→ 重新評估生活型態介入的執行成效,建議修改減重計畫。正文寫明方向:強化、轉換或合併其他治療。箭頭回到 Step 6 重新決策。
Step 9:「是」→ 定期評估成效與副作用、需要時調整;持續監測體重與腰圍,定期評估 ORCD 與生活品質。箭頭同樣回到 Step 6,形成持續循環,不是流程終點。

第六章 6-1 節把其中三個關鍵步驟列為強烈建議:併有特定 ORCD 或該 ORCD 風險較高者,優先考慮具相關實證的藥物(證據等級:高|強烈建議);需減重 ≥10% 者優先考慮高效減重治療(證據等級:中|強烈建議);達治療劑量後 3–6 個月未減 5% 就修改計畫(證據等級:高|強烈建議)。

⚠️ 容易踩雷的地方
  • 上標是證據標記,不是參考文獻。「Semaglutide123」要讀成「美國與台灣都已核准、且有以該 ORCD 為主要終點的第三期試驗」。
  • 有第三期證據不等於有適應症。HFpEF 列 Tirzepatide 只有 3、Semaglutide 是 2、3 而沒有 1;退化性關節炎列的 Semaglutide 也只有 3。糖尿病列的註解 6 則提醒,並非所有含 semaglutide 的製劑都有糖尿病適應症。
  • 高血壓、糖尿病前期、慢性腎臟病三列全是 4,依原文的標記,代表沒有任何選項有以這三種 ORCD 為主要終點的第三期試驗,而且排序只是字母順序。
  • 左表只有 9 列。表一中的血脂異常、痛風、心房顫動、靜脈栓塞、胃食道逆流、膽結石、PMOS 與心理精神疾病,圖三都沒有對應的特定治療列。
  • 3–6 個月從「穩定治療劑量」起算,需要逐步調升劑量的藥物不是從第一劑開始計時;右表則是「最大降幅範圍」,不是每個人都達得到的保證。
📝 原文前後不一致:圖三左表與第六章 6-1 節表一(印刷頁 175)的內容與證據標記相同,但兩列排序不同——糖尿病列的代謝減重手術與 Naltrexone/Bupropion、MASLD 列的內視鏡胃袖狀整型術與胃內水球,前後順序互換。6-1 節說明未標 5 的列依證據強度排序,哪一處為準原文沒有交代;對調的選項證據標記都是 4。

圖三中唯一標有 1、2、3 的 MACE 選項是 semaglutide,其第三期證據來自 SELECT:

🧪 SELECT(2023,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已有心血管疾病、無糖尿病的過重/肥胖者,semaglutide 2.4 mg 降低 MACE

設計:多中心、雙盲、安慰劑對照、事件驅動的優越性試驗:17,604 名 ≥45 歲、已有心血管疾病、BMI ≥27 kg/m² 且無糖尿病史者,1:1 隨機分到每週皮下注射 semaglutide 2.4 mg(8,803 人)或安慰劑(8,801 人);平均追蹤 39.8 個月。

結果:主要終點(心血管死亡、非致死性心肌梗塞、非致死性中風)6.5% vs 8.0%,HR 0.80(95% CI 0.72–0.90);因不良事件永久停藥 16.6% vs 8.2%。預先設定的分析:208 週體重變化 −10.2% vs −1.5%;腎臟複合終點 1.8% vs 2.2%,HR 0.78(95% CI 0.63–0.96),104 週時估算腎絲球過濾率(estimated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 eGFR)的治療差異為 0.75 mL/min/1.73 m²。

臨床意義:圖三 MACE 列「Semaglutide(1、2、3)」的第三期證據;第 5-2-2 節將其寫成臨床建議——過去有心血管疾病且無糖尿病的肥胖患者使用 semaglutide 能顯著降低 MACE 風險(證據等級:高|強烈建議)。表三 CKD 列「約 9% 體重下降與腎功能惡化減緩相關」也出自此試驗的腎臟分析。限制:族群限於已有心血管疾病且無糖尿病者,不能直接外推到初級預防;停藥率約為安慰劑的兩倍。

5. 治療後的追蹤與評估

建議在達到穩定治療劑量後約 3–6 個月評估療效;體重減輕未達 5% 時,重新檢視生活型態介入的執行情況,並考慮強化、轉換或合併其他治療。效果良好者維持原策略,定期監測體重、腰圍、ORCD 改善情形與生活品質。

五、體重的長期管理與預防復胖(原文第一章之四)

長期管理的核心是持續且個人化的監測,除了體重,也要納入腰圍、血糖、血脂、血壓、腎功能、肝臟纖維化風險與生活品質。體重管理期間建議病人至少每週自量體重與腰圍一次,進入穩定期後可依風險延長為每 3–6 個月或每年一次。

  • 血糖:合併代謝危險因子者定期監測空腹血糖與糖化血色素(glycated hemoglobin, HbA1c);糖尿病前期至少每年一次;第2型糖尿病依糖尿病照護指引更密集監測;減重後糖尿病緩解者,仍建議每 3 個月至每年追蹤 HbA1c,及早發現血糖再度升高。
  • 血脂:肥胖常合併三酸甘油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igh-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HDL-C)下降與非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non-high-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non-HDL-C)升高,建議依心血管疾病風險每 6–12 個月檢測並調整治療。
  • 血壓:搭配居家血壓監測;減重後降壓藥可能需要減量或調整,避免低血壓或控制不足。
  • 腎臟與肝臟:可考慮每年評估 eGFR 與尿液白蛋白-肌酸酐比值;定期評估 MASLD 與肝纖維化風險,特別是合併心臟代謝危險因子者。
  • 生活品質:肥胖也造成關節疼痛、活動受限、睡眠品質下降、心理壓力、自我形象受損與社交參與減少;只看體重與檢驗數據可能低估實質改善,可用結構化量表或醫病對談定期了解,並納入目標調整與共享決策。

預防復胖的行為策略包括:規律記錄體重、飲食與身體活動,在小幅復胖時就即時調整;建立可持續的飲食模式(控制總熱量、增加膳食纖維、攝取足夠蛋白質、減少高脂與高糖食物、規律進食),而非短期極端限制;在安全可行下每週累積約 200–300 分鐘中等強度有氧活動,並搭配每週 2–3 天阻力訓練,以維持去脂肪體重(lean body mass)。單靠個人意志很難長期維持,減重成功後常因正向回饋減少、生活壓力或支持不足而中斷,因此需要醫療團隊、家人與同儕共同參與,定期回診、營養諮詢、運動指導、心理支持、團體課程或遠距監測都有幫助。治療目標要由「短期減重」轉向「長期健康維持」。

長期追蹤頻率速查
  • 體重與腰圍:減重期間至少每週一次;穩定期每 3–6 個月至每年一次。
  • HbA1c:糖尿病前期至少每年一次;糖尿病緩解後仍每 3 個月至每年一次。
  • 血脂:依心血管疾病風險每 6–12 個月;腎臟:可考慮每年 eGFR 與尿液白蛋白-肌酸酐比值。
  • 運動:有氧每週約 200–300 分鐘,加上阻力訓練每週 2–3 天。

六、全球肥胖流行病學與健康負擔(原文第二章之一~四)

1. 前言:肥胖是疾病,也是經濟問題

依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定義,成人 BMI ≥25 kg/m² 為過重、≥30 kg/m² 為肥胖。自 1980 年以來全球肥胖盛行率幾乎增加三倍,2021 年肥胖及過重已影響逾 20 億人。肥胖不是單純的營養過剩,而是涉及多重代謝失衡與慢性發炎的全身性慢性疾病,影響內分泌、心血管、腎臟、肌肉骨骼與呼吸系統,也與腫瘤發生相關。依全球疾病負擔研究(Global Burden of Disease Study, GBD)2021,2021 年與過重及肥胖相關的死亡達 371 萬例、失能調整生命年(disability-adjusted life year, DALY)達 1.29 億年;過去二十年相關的年齡標準化 DALY 率上升逾 15%,是可歸因負擔增幅最快的風險之一。

隨著兒童與青少年肥胖攀升,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與癌症的負擔將再推升:2050 年將有逾 13.1 億人罹患糖尿病;若干國家層級的預測指出,未來十年部分地區的心血管事件發生率可能增加超過一倍;肥胖相關癌症新病例到 2070 年將超過 200 萬例,約占全部癌症的 7%。2019 年肥胖相關總成本在低收入國家約 31.9 億美元、高收入國家高達 1.33 兆美元;到 2035 年,肥胖流行可能使全球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下降 2.9%,約 4 兆美元。

三項代表性研究構成這一章的骨幹:非傳染性疾病危險因子協作組織(NCD Risk Factor Collaboration, NCD-RisC)整合 1990–2022 年間 3,663 項研究,顯示成人與兒童肥胖率幾乎在所有國家上升;GBD 2021 Adult BMI Collaborators(2025)首次以全球資料預測到 2050 年的肥胖盛行率;Okunogbe 等人量化了肥胖對 161 個國家的經濟影響。若缺乏有效的政策介入,未來三十年的健康與經濟後果將更嚴峻。

📝 原文參考文獻疑點:第二章(印刷頁 12)把「GBD 2021 Adult BMI Collaborators(2025)」標為文獻 12,但該章文獻 12 與文獻 4 是同一篇兒童青少年研究(Lancet 2025;405:785–812)。本章多數成人數字(如 2021 年約 10 億男性與 11.1 億女性過重或肥胖、2050 年達 38 億人)出自成人版研究(Lancet 2025;405:813–838),該文未列入參考文獻。

2. 全球過重與肥胖的流行情勢

World Obesity Federation 推估 2010–2030 年各區域男女的肥胖盛行率都大幅增加;2022 年全球有 10 億人罹患肥胖症,2035 年前將超過 20 億人,屆時全球超過 50% 人口過重或肥胖。GBD 2021 顯示 1990–2021 年沒有任何國家成功遏止上升:年齡標準化肥胖盛行率男性由 5.8% 升到 14.8%、女性由 10.2% 升到 20.8%,約為原來的 2.5 倍與 2 倍。

2021 年全球有 21.1 億名 25 歲以上成人過重或肥胖(45.1%),男性約 10 億、女性約 11.1 億;中國、印度、美國、巴西、俄羅斯、墨西哥、印尼與埃及八國就占一半以上,人數最多的是中國(4.02 億)、印度(1.80 億)與美國(1.72 億)。204 個國家與地區中有 133 個(近三分之二)男女的年齡標準化過重與肥胖盛行率都超過 50%,最高集中在大洋洲與北非中東:男性在諾魯、美屬薩摩亞、北馬利安納群島、庫克群島與科威特超過 87%,女性在東加、科威特、庫克群島、諾魯與薩摩亞達 88% 以上;單看肥胖,男性以諾魯(67.0%)、庫克群島(65.7%)、美屬薩摩亞(62.6%),女性以東加(76.3%)、諾魯(71.6%)最高。

中國與印度人數最多,年齡標準化肥胖盛行率卻相對低(中國男 8.8%、女 10.8%;印度男 4.4%、女 7.5%);美國男 41.5%、女 45.6%,為高收入國家之最。男性最低在南亞(約低於 4.6%),女性最低在高收入亞太地區(約 6.5%)。

3. 區域與族群差異

NCD-RisC 與 GBD 2021 顯示,肥胖的地理異質性過去三十年不但沒縮小,反而擴大,反映文化、社會經濟、政策環境與基因背景的交互作用。

  • 高所得國家——趨穩但居高不下:美國成人肥胖率由 1990 年的 23% 升到 2021 年的 42%;英國、德國、波蘭、西班牙也超過 25%。食品標示、含糖飲料稅與學校健康餐等政策受限於食品市場自由化與根深柢固的生活型態,成效有限;北歐(挪威、瑞典、芬蘭)在政策介入下上升較緩,顯示早期政策介入可能延緩流行曲線。
  • 中等所得國家——快速成長:2021 年北非與中東女性肥胖率達 35% 以上,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卡達甚至超過 45%,與飲食西化、戶外活動受限及女性體力活動不足有關;墨西哥、智利與巴西因飲食工業化與含糖飲料,成人肥胖率逼近 30%。東亞(中國、日本、韓國)整體較低但增速驚人,中國成人肥胖率由 2000 年的 4.0% 增至 2021 年的 11.9%;印度與東南亞則呈「雙重營養負擔」(double burden of malnutrition),兒童營養不良與成人肥胖並存。
  • 低所得國家——由營養不足轉向過重:NCD-RisC(2024)指出撒哈拉以南非洲女性肥胖率由 1990 年的 6% 升到 2022 年的 15%,營養轉型已在城市化地區展開。
  • 族群與基因:薩摩亞與吐瓦魯因遺傳上脂肪儲存效率高加上飲食西化,成人平均 BMI 達 35 kg/m² 以上;南亞族群在較低 BMI 就出現代謝異常,顯示不同族群的 ORCD 風險閾值不同。原文據此寫道 WHO 建議亞洲族群採用較低的肥胖定義(BMI ≥27 kg/m²)。
📝 原文數字與出處疑點
  • 中國 2021 年肥胖盛行率有兩組數字:印刷頁 13 為男性 8.8%、女性 10.8%(年齡標準化),印刷頁 14 為成人整體 11.9%。同一種指標下,整體不會同時高於兩性各自的數值,兩處應出自不同指標或資料來源,原文未註明。
  • 「WHO 建議亞洲族群以 BMI ≥27 定義肥胖」(印刷頁 15):WHO 2004 年亞洲族群專家諮詢會議的結論是保留國際 BMI 分類,另提出 23、27.5、32.5、37.5 kg/m² 作為公共衛生行動參考點,並未把亞洲人的肥胖定義改為 ≥27;本指引第四章(印刷頁 42)的說法則是「不少亞太地區採用 BMI ≥27」,台灣的 24/27 切點是衛生福利部的定義。

4. 年齡、性別與世代

年齡:2021 年多數地區男女的過重與肥胖盛行率在約 50 歲達高峰;中歐、東歐與中亞以及高收入地區,女性高峰較晚(60–64 歲與 65–69 歲),男性約 55–59 歲;南亞則提前,女性 45–49 歲、男性 35–39 歲。

兩性:除高收入地區外,女性的過重與肥胖盛行率都高於男性;中歐、東歐與中亞以及東南亞、東亞與大洋洲是年輕時男性較高、中年後女性反超;北非與中東、撒哈拉以南非洲與南亞的女性在整個成人期都較高;高收入地區則男性全程較高。單看肥胖,所有區域都是女性較高:撒哈拉以南非洲 25–79 歲女性比男性高出逾 100%,50–69 歲超過 140%;高收入地區 70 歲以下相對差異低於 20%,高齡升到 30–40%。

時間趨勢:全球女性肥胖盛行率增幅 104.9%(10.2% → 20.8%),男性 155.1%(5.8% → 14.8%)。北非及中東最嚴重:男性 9.5% → 36.2%、女性 23.7% → 51.1%。高收入國家與中歐、東歐、中亞每年仍增加約 0.3–0.5 個百分點;過去十年多數地區每年絕對增加超過 1.0 個百分點,問題正在加速。

世代效應:越晚出生的世代在相同年齡的肥胖盛行率越高。高收入地區 25 歲男性:1960 年世代 7.1%、1990 年世代 16.3%、預測 2015 年世代 25.1%;女性 8.4%、18.9%、28.4%。與 1960 年世代相比,南亞 2015 年世代 25 歲男性預計增加 1116.6%、女性 719.9%,撒哈拉以南非洲男性 962.0%。達到前一世代肥胖高峰的年齡也提前: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男性 1980 年世代約 65 歲達高峰,1995 年世代 45 歲就達同一水準,預測 2010 年世代 35 歲即超越(女性為 60、50、40 歲);多數地區新世代約提前 10–30 年。

性別差異的「雙峰現象」:1990–2010 年女性上升較快,2010 年起多數地區男性增速反超。原文引 GBD 2021 指出,1990 年男性肥胖率僅為女性的一半,到 2021 年差距縮小到約 6 個百分點,東亞與歐洲尤其明顯。

📝 原文前後數字不一致:依同章數字,1990 年男女為 5.8% 與 10.2%(差 4.4 個百分點),2021 年為 14.8% 與 20.8%(差 6.0 個百分點)——以百分點計差距其實擴大;縮小的是相對比值(男/女約由 0.57 升到 0.71)。印刷頁 16 所說的「差距縮小」只在相對比值上成立。

兒童與青少年:NCD-RisC(2024)指出 1990–2022 年全球 5–19 歲男女童的肥胖率都增加超過三倍,中低所得國家(特別是東亞、中東與拉丁美洲)呈爆炸性成長;2000 年後出生者的平均 BMI 比 1980 年代出生者高約 2–3 kg/m²。兒童肥胖有明顯的追蹤效應(tracking effect),約 70% 的肥胖青少年成年後仍肥胖。過去三十年兒童及青少年肥胖盛行率上升 244%,預測未來三十年再增 121%;第2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與部分癌症會更早出現——2021 年美國平均壽命與健康壽命差距已超過 12 年,逾 16% 的生命年在不健康狀態下度過。

七、台灣的肥胖盛行率與本土證據(原文第二章之五)

台灣資料來自四波 NAHSIT(1993–1996、2005–2008、2013–2016、2017–2020),採分層多階段機率抽樣與面訪,納入 20 歲以上成人,依衛生福利部標準分類(正常 18.5 ≤ BMI <24、過重 24 ≤ BMI <27、肥胖 ≥27、重度肥胖 ≥35 kg/m²),並依調查權重加權以代表全國。結果與第一章相同:正常體位 58.1% → 45.0%,過重及肥胖 33.2% → 50.6%,肥胖 11.8% → 23.9%,重度肥胖 0.44% → 1.56%。這符合國際觀察到的亞洲代謝疾病負擔上升,可能與飲食西化、身體活動減少與久坐有關;重度肥胖比例雖低於西方,但上升速度值得重視,政策上需強化肥胖預防、社區體重管理與慢性疾病風險篩檢。

原文圖:臺灣成年人BMI分類趨勢之變化:四次國民營養調查結果分析
原文 第二章 圖一|臺灣成年人BMI 分類趨勢之變化:四次國民營養調查結果分析
來源: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台灣成人肥胖及肥胖相關併發症與疾病臨床照護指引》(2026)— 個人教學使用,原圖版權屬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

📊 圖表判讀:第二章圖一

與原文第一章圖一是同一組資料、同一張長條圖,只有圖題措辭不同,判讀方式相同。第二章補充的是方法學:這些數字是 20 歲以上成人、依調查權重加權的全國估計,分類完全依 BMI,沒有納入腰圍。

本土證據:台灣人的風險切點較低

直接採用西方(Caucasian)族群的 BMI 或腰圍切點,往往會低估台灣族群的代謝風險。Tseng CH(2010)的大規模本土研究發現,辨識高血糖、高血壓及高血脂的最佳切點明顯低於國際標準:BMI 男性 24.2、女性 23.5 kg/m²,腰圍男性 84.3、女性 75.4 公分,顯示台灣人在較低 BMI 下就可能因內臟脂肪蓄積出現代謝功能障礙。在台灣成年第2型糖尿病病人中,BMI 每增加一個單位,收縮壓與舒張壓都顯著上升,原文據此認為體重介入對台灣病人血壓控制的效益可能優於西方族群。Tseng CH(2013)也觀察到「肥胖矛盾」(obesity paradox):肥胖是糖尿病病人癌症死亡的顯著預測因子,但體重過輕(BMI <18.5 kg/m²)與較高的非癌症死亡風險(如感染、心血管疾病)相關——台灣糖尿病病人的體重管理不應只採單一減重策略,而要追求「優質體重區間」。

兩組腰圍數字別混用:男 90/女 80 公分是本指引診斷肥胖(定義過度脂肪堆積)的切點;男 84.3/女 75.4 公分是 Tseng CH(2010)辨識高血糖、高血壓、高血脂的最佳切點,第二章用它說明直接套用西方切點可能低估本土風險。

八、2050 年預測與肥胖的社會經濟衝擊(原文第二章之六、七)

1. 未來預測

GBD 2021 模型推估,若維持現行趨勢,2050 年全球 25 歲以上約 38 億人過重或肥胖,其中約 19.5 億人肥胖,約每兩位成人就有一位;中國(6.27 億)、印度(4.50 億)與美國(2.14 億)仍居前三,撒哈拉以南非洲增幅最大(254.8%)。女性肥胖率將由 20.8% 升到約 29.0%、男性由 14.8% 升到 25.0%,相較 1990 年女性成長近三倍、男性約四倍;全球平均 BMI 由 25.6 升到 27.2 kg/m²。

年齡標準化過重與肥胖盛行率預計未來 30 年再增加 30.7%,2050 年將近六成成人過重或肥胖(前述「每兩位一位」是人數估算,這裡是年齡標準化盛行率);60 國女性與 54 國男性將超過 80%(其中 22 國與 19 國超過 90%),女性以埃及 96.0%、男性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與諾魯的 94.2% 最高。增幅最大的是南亞、東亞與中部及東部撒哈拉以南非洲:女性上升 59.8%、58.6%、57.9%,男性 84.9%、75.7%、67.7%。單看肥胖,年齡標準化盛行率預計上升 68.3%,2050 年約每三位 25 歲以上成人就有一位肥胖;44 國男性將超過 50%、45 國女性超過 60%,女性最高為東加(87.7%)與埃及(87.0%),男性為阿拉伯聯合大公國(81.1%)與諾魯(80.3%);男性肥胖盛行率將在 71 個國家與地區增加超過 100%,女性則在 24 國。

2. 社會與經濟衝擊

2019 年過重與肥胖造成的經濟衝擊約占全球 GDP 的 2.19%,若趨勢持續,2060 年升到 3.29%,涵蓋直接醫療成本、間接生產力損失、社會歧視與就業不平等。

  • 直接醫療成本: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成員國與肥胖相關的醫療開銷平均占總健康支出的 8.4%。肥胖者接受糖尿病與高血壓藥物治療的比例為一般人的 2–3 倍;美國 BMI ≥35 者平均住院費用比正常體重者高出 46%;長期追蹤與用藥使生命期醫療支出增加 1.5–2 倍。中國 2021 年肥胖直接醫療支出約 1,600 億美元(占 7.1%);台灣健保資料顯示,肥胖相關診斷族群的平均年度醫療費用約為一般人的 1.8 倍。
  • 間接成本:OECD(2022)估算每位肥胖者每年平均損失 3–5 個工作日,相當於每年 GDP 減少 0.5–1.0%;就業率平均低 3–5 個百分點,女性 BMI 每增加 5 kg/m² 就業率降約 2%;控制教育與工作經驗後,肥胖女性薪資低約 6–8%、男性低 3–4%,被解釋為外貌歧視與雇主偏見;英國國民保健署(National Health Service, NHS)資料顯示,肥胖者提前退休的機率比非肥胖者高出 1.5 倍。

直接成本僅占總成本 12–39%,間接成本占 61–88%,只算醫療支出會大幅低估社會成本。到 2060 年,增幅主要落在資源有限的國家:高收入國家負擔增加約四倍,中低收入國家可能增加 12–25 倍。若從 2020 年起讓盛行率每年比預測值低 5%,全球每年可省約 4,290 億美元;若維持在 2019 年水準,每年可省約 2.20 兆美元。

九、肥胖防治國家政策建言書(原文第十一章)

1. 前言與現況分析

第十一章以 WHO 2024 年報告開頭:全球超過 10 億人罹患肥胖,原文列為 6.5 億成年人、3.8 億青少年與 3,900 萬兒童(疑點見本節末)。台灣成人肥胖率約 23–25%,兒童青少年過重率約 30%,高齡族群常增加失能與長期照護需求;健保支出中肥胖相關慢性病占比逾三成,勞動力減損與早期失能也影響國家競爭力。國際上,美國強調「Food is Medicine」把營養處方納入醫療,加拿大更新臨床指引強調去污名化與以人為本,英國聚焦兒童肥胖並限制食品廣告與促銷,澳洲以十年策略重視公平性與原住民健康。

台灣現行政策偏重健康教育、缺乏結構性環境介入:臨床照護資源不足,藥物與手術可近性有限,心理支持與去污名化尚未落實;社區與職場計畫零散,交通與建築設計未鼓勵日常活動;弱勢族群缺乏健康餐飲,加劇健康不平等。國民健康署雖曾提出「健康體位」策略,執行面仍以宣導為主,缺少稅制、食品管制與臨床照護支持,也缺乏長期監測與跨部會整合。

2. 十年目標與五大政策建議

建言書提出十年內的具體目標:成人肥胖率下降 5%、兒童青少年過重率下降 10%,並提升健保肥胖治療支出,使健保 ORCD 支出的成長率趨緩(原文未說明前兩項是相對或百分點下降)。五大政策建議如下:

  • 飲食環境改善:參考美國與加拿大經驗逐步導入糖飲稅與高熱量食品稅;推動前標示營養符號;校園餐飲全面減糖減油、增加蔬果並建立「健康校園餐」認證;限制高糖高脂食品在兒童時段的廣告與「買一送一」促銷。
  • 臨床照護整合:建立涵蓋內分泌、營養、護理、心理、運動專家與外科的跨科肥胖專科門診;健保逐步納入新型抗肥胖藥物與代謝減重手術;臨床指引納入心理諮商、避免污名化,並把肥胖納入慢性病整合照護。
  • 社區與場域介入:推動「社會處方箋」(運動、志工、藝術參與);企業提供健康餐飲與運動設施,並納入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評估;打造步行與自行車友善的交通與建築環境。
  • 特殊族群策略:兒童青少年早期篩檢、校園健康教育與家長介入;孕期體重管理與母乳哺育支持;高齡族群防治肥胖合併肌少症;補助弱勢族群健康餐飲、減少「食物沙漠」。
  • 政策支持與監測:衛福部、教育部、內政部、交通部、體育部與勞動部等跨部會合作;建立全國肥胖登錄與監測系統(BMI、腰圍、飲食行為);支持人工智慧預測模型與真實世界數據分析;與美、加、英、澳建立國際合作平台。

3. 執行時程與結論

執行時程
  • 短期(1–3 年):食品前標示全面實施、校園餐飲改革、肥胖專科門診試點。
  • 中期(4–6 年):健保納入肥胖治療給付(包含新藥與手術)、社區健康城市推廣。
  • 長期(7–10 年):糖飲稅立法、建立國際合作平台。

結論坦承挑戰:稅制改革可能面臨食品業者反彈,臨床照護需要更多資源,社區介入需要跨部門合作;肥胖者常面臨歧視,影響就醫意願與心理健康,去污名化是重要議題。台灣可結合全民健保與綿密的社區基層醫療形成獨特優勢;唯有結合環境改善、臨床照護、社區介入與政策支持,透過十年行動藍圖推動去污名化與公平性,才能真正降低肥胖率、提升全民健康壽命。

📝 第十一章的兩處小疑點
  • WHO 數字(印刷頁 344):「6.5 億成年人、3.8 億青少年與 3,900 萬兒童」與 WHO 2022 年世界肥胖日新聞稿的「6.5 億成人、3.4 億青少年、3,900 萬兒童」相近(青少年數字不同),而 WHO 已於 2024 年 2 月 29 日更正該稿:青少年與兒童的數字包含過重,不只是肥胖。WHO 現行 fact sheet 的 2022 年資料為成人肥胖 8.9 億人;5–19 歲過重 3.9 億人以上,其中肥胖 1.6 億人。「全球超過 10 億人肥胖」的總數則與第二章引用的 NCD-RisC 一致。
  • 部會名稱(印刷頁 345):原文的「體育部」,現行名稱為 2025 年 9 月 9 日成立的「運動部」。

十、方法學與臨床建議分類方式(原文附錄一)

各章節題目與撰稿人由編輯委員會決定;撰稿人依主題搜尋 Medline、PubMed 等資料庫,並參考美國糖尿病學會、歐洲糖尿病學會指引與其他文獻書籍,關鍵字與搜尋策略由撰稿人自行決定——各章沒有統一的系統性搜尋流程。證據等級(Levels of Evidence)與臨床建議強度(Grades of Recommendation)主要參考國家衛生研究院實證臨床指引平台並加以修改,另列出是否有華人資料並提供其參考文獻。後續各章的臨床建議表,都依這三個欄位閱讀。

證據等級(高、中、低三級)——證據有多充分:

高實證資料充分,例如2 個或更多個設計執行良好的 ( 大型) 隨機分派對照試驗、或高品質的系統性回顧統合分析。
中有一些實證資料,例如數個小型或單獨大型的隨機分派對照試驗、大型觀察性研究、或者雖然是大型研究但是研究結果有一些品質上的問題。
低缺乏實證資料或是僅有少數的小型試驗、小型觀察性研究、病例報告、或是有研究品質問題的臨床試驗結果。

原文 (原文未編號表格)證據等級|印刷頁 347

臨床建議強度(強烈建議、中等建議、不確定、建議不使用四級)——結果有多一致、多有臨床意義:

強烈建議充分實證資料並顯示一致的肯定結果,例如研究結果顯著且具有臨床重要意義。
中等建議有一些實證資料顯示相同傾向的結果,例如結果顯示有臨床上的重要但不是所有研究結果都達顯著。
不確定各研究結果相左。
建議不使用充分實證資料並一致顯示該治療沒有好處。

原文 (原文未編號表格)臨床建議強度|印刷頁 347

是否有華人資料——證據是否來自華人族群:

有以華人為主要研究群體( 請提供參考文獻)
無僅有華人之外的族群所做的研究

原文 (原文未編號表格)是否有華人資料|印刷頁 347

怎麼讀這三張表:

  • 兩個軸各自獨立。同樣是強烈建議,第 6-1 節「需減重 ≥10% 者優先考慮高效減重治療」是(證據等級:中|強烈建議),「達治療劑量後 3–6 個月未減 5% 就修改計畫」則是(證據等級:高|強烈建議)。
  • 「不確定」是各研究結果相左,不是沒有研究;「建議不使用」是充分實證一致顯示沒有好處。
  • 華人資料「無」不代表沒有證據,而是證據只來自華人以外的族群;「有」後面的數字是該章參考文獻編號。
  • 定義是舉例,不是硬性門檻。「高」舉的例子是 2 個以上設計執行良好的(大型)隨機分派對照試驗或高品質統合分析,而第 5-2-2 節以單一大型試驗 SELECT 為主體的建議被列為(證據等級:高|強烈建議);讀分級時要搭配建議內容與引用文獻一起看。
✅ 重點回顧
  • 台灣成人過重加肥胖(BMI ≥24)由 33.2% 升到 50.6%,肥胖(BMI ≥27)由 11.8% 升到 23.9%,重度肥胖(BMI ≥35)由 0.44% 升到 1.56%。
  • 診斷:BMI 篩檢;BMI 24–30 以腰圍(男 ≥90、女 ≥80 公分)或腰圍身高比(≥0.5)確認過度脂肪堆積;BMI ≥30 直接診斷但要排除肌肉量造成的高 BMI。
  • 分期看 16 類 ORCD,不看 BMI:無 ORCD 為第一期,至少一項輕中度為第二期,至少一項重度為第三期。
  • 減重目標:約 5% 改善代謝與功能指標,約 10% 以上才可能帶來心血管與器官保護;MACE 在表三、表四都以 ≥10% 為分界,OSA 需 ≥10–20%,MASLD 依脂肪、發炎、纖維化為 5%、7–10%、≥10%。
  • 圖三上標 1–6 是核准與證據標記,不是參考文獻;高血壓、糖尿病前期、慢性腎臟病三列全為 4。
  • 預期降幅:口服藥 5–10%、semaglutide/tirzepatide 15–25%、胃內水球 10–15%、內視鏡胃袖狀整型術 15–20%、代謝減重手術 25–40%;達穩定劑量後 3–6 個月未減 5% 就修改計畫。
  • 長期追蹤:減重期每週量體重腰圍;糖尿病緩解後仍每 3 個月至每年驗 HbA1c;每週 200–300 分鐘有氧加 2–3 天阻力訓練。
  • 全球 2021 年有 21.1 億名 25 歲以上成人過重或肥胖,2050 年預估 38 億;經濟衝擊由 2019 年占全球 GDP 2.19% 升到 2060 年 3.29%,間接成本占 61–88%。
  • 國家政策建言:十年內成人肥胖率降 5%、兒童青少年過重率降 10%;短期食品前標示與肥胖門診試點,中期健保給付新藥與手術,長期糖飲稅立法。
  • 分級:證據等級與建議強度是兩個獨立的軸;華人資料「無」代表證據只來自非華人族群。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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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教學為目的整理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台灣成人肥胖及肥胖相關併發症與疾病臨床照護指引》;文中原文圖表之著作權屬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商業使用請洽原著作權人取得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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